2019年12月17日 16:15 來源:中國僑網
華僑來國內收養子女,應當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直轄市、設區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地市(盟)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收養登記。(來源:《僑務政策法規問答》)
【為僑服務 盡在僑寶】
中國政府網|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| 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 | 全國政協港澳臺僑委員會 | 中國致公黨 |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|
國家移民管理局 | 中國新聞網 | 中國僑網
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35號 郵編:100037 聯系方式:gqb@gqb.gov.cn
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版權所有 中國僑網技術支持
[京ICP備05072101號] [京公網安備:110102002928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