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2月22日 16:18 來源:中國僑網
答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監管辦法》規定: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,應當由本人或其委托的報關企業向主管海關提交書面申請。經主管海關審核批準后,進出境地海關憑主管海關的審批單證和其它相關單證予以驗放。非居
民長期旅客申請進境自用物品,應當向主管海關交驗下列單證:(1)身份證件;(2)長期居留證件;(3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》;(4)提(運)單、裝箱單等相關單證。(來源:《僑務政策法規問答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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