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05月22日 16:11 來源:中國僑網
中國僑網5月22日電 據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網站消息,日本于1948年起施行《輕犯罪法》,對33種看似輕微但可能對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,作出明確處罰規定,有外國游客因不了解有關法律受到處罰。中國駐日本使館對其中易被忽略的行為進行歸納,提醒在日中國公民及赴日游客注意防范。
一、擅自潛入無人看守的住宅、建筑物或船舶,擅自進入禁入場所、他人田地、災害或犯罪現場。
二、擅自攜帶刀械、鐵棒等可傷害他人的器具或可用于侵入他人住宅的工具。
三、發生地震、火災、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下,拒絕聽從公務人員或救援人員指令。
四、在森林等易燃場所或汽油等易燃物附近生火。
五、擅自在他人住宅等張貼廣告、告示,或隨便移除、污損他人標識物。
六、詐稱擁有國內外公職、爵位、學位,或穿著不符身份的法定制服或相似服裝。
七、在公共或私人儀式上惡作劇等妨礙儀式進行。
八、制造噪音妨礙他人且拒不改正。妨礙他人正常行走,或跟蹤他人使人不安。
九、在公共場所插隊、言行粗暴、隨地吐痰、無故熄滅標識燈或街燈。
十、隨意丟棄垃圾、廢棄物。
以上行為均涉嫌違反《輕犯罪法》,可能受到罰款、拘留等處罰。請在日中國公民遵守中國及日本法律,尊重當地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,做好自我安全保護。如遇緊急情況,及時向日本警方報案,并聯系駐日本使領館求助。
日本報警電話:110、03-3501-0110(中文),海外可撥打#9110
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熱線(24小時):
+86-10-12308,+86-10-65612308
駐日本大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:+81-3-6450-2195
駐大阪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:+81-6-6445-9427
駐福岡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:+81-92-753-6483
駐札幌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:+81-11-513-53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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